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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团聚

如果父母在澳洲持有合法永居身份,境外的子女有机会申请此类签证获得澳洲合法永居身份,来实现与父母在澳团聚。注意对于未就读高等教育的20岁以上申请人,需要想办法证明经济未独立。子女团聚移民涉及到的主要签证类别包括:

子女类(永久签证)(101子类别)
适用于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海外亲生子女、收养子女或继子女。

亲属孤儿类(永久签证)(117子类别)
适用于18岁以下的海外儿童,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亲属,其父母由于死亡、永久丧失抚养能力或者下落不明而无法照顾他们。

领养类(永久签证)(102子类别)
适用于18岁以下,已被或将被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领养的海外孩童。请注意:如果该孩童是在其父母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之前被领养,则不能申请该类签证。他们必须申请子女类签证(101子类别)。  
请参考领事信息中关于:海外公民如何在中国进行领养

未独立子女类签证 (445子类别)
适用于父母持有临时伴侣签证并且其永久伴侣签证正在处理过程中的子女。担保人必须是曾担保该孩童家长的同一人。

如何申请

以下信息可以帮助您准备和递交申请:
材料清单(包括申请表格)
子女类(永久签证)(101类别)
亲属孤儿类(永久签证)(117类别)
领养类(永久签证)(102类别)
未独立子女类(临时签证)(445类别)
在中国递交申请(包括在哪里递交申请等重要信息)
申请费及支付方式
审理时间
签证标签
基本材料信息 
体检
指定移民代理或代理人
补充材料
虚假材料
核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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